刑事案件

買賣中古車糾紛遭告詐欺-不起訴處分

刑事詐欺、偽造文書 /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案情

當事人自陳因買賣中古車與他人,有將車輛狀況詳細告知中間人,並以低於市價販賣,嗣告訴人認中間人並無誠實說明車況,使告訴人購買到事故車輛,一併對當事人提告詐欺等罪名。

 

策略

因依本案卷內客觀事證及告訴人提告之事實,皆無法證明當事人委託他人販賣車輛時,有故意隱瞞車況,而不成立詐欺罪,如告訴人認車輛有任何瑕疵,應循民事途徑解決。

結果

成功說服檢察官採認律師之主張,而給予當事人不起訴處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