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車禍互告過失傷害-不起訴處分

車禍勝訴 /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案情

本件當事人在路口與對方發生擦撞,警察的初判表認為我方當事人為支線道車,應禮讓對方幹線道車先行,而對方因未減速慢行,雙方對於本件車禍發生均有肇事責任。

策略

雖我方當事人對於本件車禍發生應有過失,但對方至醫院就診與車禍發生時間已相隔一日,經律師協助主張對方受傷結果與車禍發生無因果關係。

結果

成功說服檢察官採認律師之主張,給予當事人不起訴處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