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網路交友幫忙轉帳變車手-不起訴處分

詐欺、洗錢車手 / 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案情

本件當事人因在網路社群軟體上認識一名網友,聊了一陣子,雙方開始交往,對方便以帳戶不方便收款,要求當事人為其收受款項,並幫忙將款項轉出,後來帳戶被列警示帳戶,且經警方通知涉犯詐欺、洗錢罪。

策略

經律師協助當事人提出對話紀錄,並從雙方對話內容中強調我方當事人確實誤以為與網友交往中,並無預見到對方是詐騙集團成員,對於系爭款項為被害人匯款的不法款項亦無認知。

結果

成功說服檢察官採認律師之上開主張,給予當事人不起訴處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