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輸二級毒品 / 成功爭取緩刑

案情
當事人因為生活壓力而嘗試在網路上購買少量毒品供自行施用,但因賣家是由國外寄送回台,在海關即被查扣,當事人並於取件時遭警方逮捕,而被起訴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。
策略
本所律師策略是爭取讓法官「減刑3次」,才符合宣告緩刑要件
1.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減刑:被告有承認在網路上購買第二級毒品的犯罪事實,亦即坦承有「運輸」毒品,應予以減刑。
2.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3項減刑:被告購買數量甚微,確實為自己施用,應予以減刑。
3.刑法第59條減刑:在訴訟過程中,提供各項量刑資料讓法官檢視,並說服法官日後不會再犯。
結果
最後成功說服法官給予當事人3次減刑,並且給予緩刑宣告。讓當事人從本來可能遭判10年的重罪免於牢獄之災!